北京:“副中心的事副中心办”,30项职权正式生效

北京日报讯(记者 王海燕)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对外公布。就在昨天,首批赋予城市副中心管委会的30项职权正式生效。

首批赋权事项主要是结合当前副中心建设的发展阶段,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的实际需求,在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相关领域赋予了副中心管委会一部分市级的职权。

赋权包含两个清单,一个是《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7项,包括行政许可职权11项,其他职权6项,涉及市发改、规自、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8个部门。涵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等内容。

另一个是《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的其他事项目录》13项,涉及发改、规自、住建、重大办等4个部门,涵盖项目建议书审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等内容。这些事项虽然不属于权力清单的范畴,却是市级相关部门履行权力过程中的重要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这次也一并赋予。本次赋权将由副中心管委会下设的发改局、规自局、建管局分领域具体承接,相关事项还将在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建成后实现一站式办理。

副中心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赵磊介绍,副中心已经进入了控规全面实施、建设任务落地的关键时期,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密集推进,本着“亟需管用”的原则,本次赋权优先考虑与规划、土地、建设、投资项目相关的市级审批权限。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职权仍由原市级部门承担。

通过市级赋权,副中心不仅可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社会,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而且可以减少政府部门间协调程序,简化中间环节,有效打通市区两个循环。对压减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具有明显的效果。例如今后副中心管委会可以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直接授权,这将大大加快目前在途的30个一级开发项目进程;另外,“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水影响评价”“林木移植采伐”等一系列权限的下放,都将为加速土地上市和项目落地注入强大动能。

这次赋权涉及的副中心管委会建管局、规自局、发改局、政务服务局4个部门,均已做好了承接职权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承接职权的同时,管委会还将坚持副中心标准和副中心质量,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后续衔接,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确保标准不变、效率提升,不仅接得住,更能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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