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个事项职权赋权副中心

北京日报记者 王海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3月23日对外公布。24日上午,北京城市副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决定进行解读。

30个事项职权赋权副中心

副中心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通州区区长赵磊介绍,本次首批赋权事项主要是结合当前副中心建设的发展阶段,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的实际需求,在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相关领域赋予了副中心管委会一部分市级的职权。

这次赋权包含两个清单,一个是《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7项,包括行政许可职权11项,其他职权6项,涉及市发改、规自、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8个部门。涵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等内容。

另一个是《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的其他事项目录》13项,涉及发改、规自、住建、重大办等4个部门,涵盖项目建议书审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等内容。这些事项虽然不属于权力清单的范畴,但是是市级相关部门履行权力过程中的重要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这次也一并赋予。本次赋权将由副中心管委会下设的发改局、规自局、建管局分领域具体承接,相关事项还将在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建成后实现一站式办理。

授权使用范围不包括台湖-马驹桥地区。除了马驹桥镇、台湖镇部分调整到亦庄经济开发区的94平方公里享受经开区赋权政策外,副中心核心区以及拓展区的812平方公里都将享受这一赋权政策,实现授权范围的全覆盖。

赋权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赵磊介绍,副中心已经进入了控规全面实施、建设任务落地的关键时期,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密集推进,本着“亟需管用”的原则,本次赋权优先考虑与规划、土地、建设、投资项目相关的市级审批权限。城市管理、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职权仍由原市级部门承担。

通过市级赋权,副中心不仅可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社会,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而且可以减少政府部门间协调程序,简化中间环节,有效打通市区两个循环。对压减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具有明显的效果。例如今后副中心管委会可以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直接授权,这将大大加快目前在途的30个一级开发项目进程;另外,“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水影响评价”、“林木移植采伐”等一系列权限的下放,都将为加速土地上市和项目落地注入强大动能。

本次赋权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集中完整原则。30项内容当中80%与项目落地直接相关,从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审批,到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拆迁征收,以及土地供应,再到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项目核准,可以说打通了项目落地的一系列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类权限的整体性下放,有利于审批从单件事向整件事集成,对于健全副中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例,“过去是区里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关市级部门召开全市统一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审会,通过联审确定各区的改造名单。今后,副中心自己就能行使这项权力,从而可以做到多次确认,滚动实施。”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建管局局长阳波介绍。今年,副中心启动了首批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面积42万平方米,预计5月份进场施工。在首批15个项目的基础上,副中心通过市级赋权将在年内启动第二批、第三批的老旧小区改造,预计再增加改造20到30个小区。

全面赋权,分步实施

按照市政府《决定》,市级赋予副中心的30项职权将于4月14日起正式生效。目前,副中心管委会相关局已经制定了承接赋权事项具体工作方案。管委会将加大与市区两级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与通州区政府合署办公的体制优势,做好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调整到位,保障机构运行顺畅高效。其次,管委会还会坚持副中心标准和副中心质量,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后续衔接,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确保标准不变、效率提升,不仅接得住,更能管得好。

赵磊表示,此次赋权是副中心行政体制的一次重要改革,是继设立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之后的又一实质性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实现了“副中心的事副中心办”。赋权就是赋能,这30项职权将发挥加速器和试验田的作用,助力副中心管委会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高位决策的作用,为高水平规划和建设副中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今后,副中心管委会将根据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适时提出其他职权的赋权申请,包括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等;同时密切跟踪权力运行情况,真正做到为副中心的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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