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101名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 河北省创新设立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成静报道 日前,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了首届101名河北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名单,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义务监督员将倾听并反馈企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对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首届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职业人员、市场主体代表等群体中推荐产生,覆盖全省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以义务监督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本届义务监督员聘期2年,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暗访各级政务大厅等窗口服务单位,搜集政策落实不到位、态度不好、工作拖拉等服务不优问题;搜集企业反映的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问题;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守信践诺情况,及时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等。同时,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将深入企业、市场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积极发挥市场主体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将反馈至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反馈至各相关部门并加强跟踪督办,各相关部门办理情况经核实后将及时向义务监督员进行反馈,保证监督员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全省将通过聘请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等举措,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公众监督效能,积极挖掘发现全省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不足,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以实际行动践行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