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

北京日报记者 曹政

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将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到2035年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架基本形成。

今年初步形成协同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从市域外来看,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深度融入其中、受益其中;从市域内来看,落实城南地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域内结对协作等,成效斐然。”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也以此为基础,提出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设定了到202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的总体目标。

具体来看,到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加快区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到2035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促进南北区域均衡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架基本形成;

到本世纪中叶,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完善区域治理体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等方面更加有效,推动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贡献。

与北三县等交界地区融合发展

“健全和完善的体制机制是推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的关键。”这位负责人说,《实施方案》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合作、市域内区域协调发展3个领域分别入手,明确了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的具体任务,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形成系统化的、可操作的落实措施。

其中,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本市将深化京津冀区域合作机制,健全与北三县等交界地区融合发展机制;完善京津冀大气、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流域上下游等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完善轨道、货运、航空等交通互联互通机制;深化教育、医疗、应急、防疫等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同时,还将健全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深化产业链对接协作机制。

在对口支援合作方面,北京将完善市域外互助和利益补偿机制,创新开展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沈对口合作;会同河北省落实并完善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建立与官厅水库上游来水量和水质挂钩的精准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农产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电力等资源领域利益补偿机制。

推动市域内南北均衡发展

据介绍,《实施方案》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核心,兼顾省际合作和市域内各区统筹协调发展,突出服务保障首都功能,调整优化市域内功能布局,优先引导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优质资源要素集聚,推动市域内南北均衡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

本市也将突出打通区域合作的基础性体制机制:市域外,总结疫情防控中公共卫生安全、城市运行保障、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有效做法,强化交界地区合作,深化京津冀区域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产业等领域合作的长效机制,完善与外埠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供应保障机制;市域内,总结生态涵养区与平原区结对协作实践经验,深化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结对机制,固化为制度安排,细化完善配套政策。

“下一步,北京市将分阶段有序落实各项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法律法规等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资源要素空间统筹和合理流动,推进市域外协同共赢发展、市域内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相关文章

京津冀风采